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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健全保险监管体系,促进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,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7日发布了《关于弥补监管漏洞,建立严密有效的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》,要求各级保险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效能和权威度。
保监会表示,近年来,我国保险业出现了一些突出的风险和问题,保险监管制度和实践还存在短板。 为此,保险监管体系多次以目标为导向,反复强调人民监管必须加强的问题导向,加强源头监管的调整,依法反复公正,加强严格监管。
具体来说,《通知》要求各级保险监管部门挽留要点行业,加快堵塞制度漏洞,处理制度不健全、缺位、交叉、重复甚至相互冲突等问题。 要健全公司治理监管制度,加强机构股、入股资金的真实性和关联交易监管。 遵循服务实体经济引导,严格保险资金运用监管。 深化对偿付能力的监管制度实施,及早预警、及早发现、及早处理领域风险。
与此同时,政府强调要巩固保险产品管理制度,严格进行产品监管。 完善保险中介市场监管制度,推进保险客户权益保护制度体系的完善,进一步加强保险企业索赔解决主体的责任。 完善高管管理制度,建立高管“黑名单”。 提高新的业务监管水平,诱惑新的业务规范快速发展。
与目前领域监管体制、监管手段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短板相比,《通知》提出要加强监管体制的协调统一,加强上下级联动,统一监管标准,完善内部流程。 加强前端审批和后端监管的协同,牢牢控制后端,提高审批透明度。 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,加强新闻数据互通和APP共享,充分利用大数据提高监管绩效。
此外,保监会未来将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联动,完善非现场监测评估机制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,修订现场检查工作规程。 加大行政处罚和新闻公开力度,加强外部监督约束。 加强司法手段运用,加大涉嫌犯罪行为的移送力度,探索案件合作执法。 落实解释责任机制,强化监管解释责任、机构解释责任、监管者解释责任。 (记者王恩博)。
标题:“保监会发文补监管短板 将设险企高管“黑名单”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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